实验室规章制度
  发布日期:2019-06-20 | 作者: | 点击:

实验室规章制度

一、 实验室使用规范

(一) 时间制度

1.星期一至六

8:30 实验室准备工作。

9:00-13:00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师生课程。

13:30-15:30 学院专业实践开发。

15:30-17:30 社会企业家、本地艺术家/工匠、学院专业开发和系统维护的员工。

17:30-21:00 市民、员工培训、公众培训、学院研发、公开课程。

21:00-21:10 实验室清理。

2.星期天

9:30  实验室准备工作。

9:00-13:00 学院师生科研项目。

13:10-  休息。

3. 节假日与通宵 :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实验室管理老师申请,由实验室管理员或者助理学生安排开放。

 

(二) 安全制度

1. 未经管理员允许,实验室内不得随意移动电源及设备,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实验操作流程,防止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,确保实验室及人员安全。

2. 师生进入实验室带入有挥发性的物品(如:氯仿、其他溶剂等,需要有明显标志),如需使用请联系管理员告知情况,使用后的废料需投放到指定场所。

3. 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实验室。对易燃、易爆(如确有制作模型需要)等物品应向实验室管理员汇报登记。

4. 实验室内消防设备不能随意移动,不能做其他用途;消防通道不得堆放其他物品,必须保持畅通。

5. 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、火源要由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管理,定期进行安全检查,发现隐患及时处理。

6.对进实验室工作或学习的学生、教师、实验技术及其他人员,进行安全用电教育,并实行定期应急演练,将安全规范落到实处。

(三) 空间使用规定

1. 实验室主要用于教学和实践开发,禁止任何与上述无关的活动。

2. 在使用实验室期间,为保证实验人员安全,使用实验室人数不应少于2人。

4. 实验室不提供存放个人物品的空间,若物品丢失,请注意失物招领告示。

5. 请按照既定功能使用实验室空间,实验室管理员有权制止任何违规空间的行为,并有权禁止违规人员进入实验室。

6. 每次加工制作完毕后,实验室指导老师应按要求督促学生关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,并让其及时清理自己的工作区域。

7. 人员下班离开时,需检查实验室内仪器设备、空调、计算机等电源是否关闭,并关好实验室门、窗。

 

(四) 设备使用规定

1. 未经培训的学生,不得随意使用实验室设备,以防发生安全事故。

2. 使用工具前,得先充分阅读该工具的说明书、安全规则及安全警告。

3. 严禁在危险区域停留,机械设备运转时,不得随意碰触正在工作的工件。

4. 进入设备区域,要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,衣裤必须合身整齐。操作时有金属屑、木屑或其他粉尘须戴护目镜和口罩。

5. 请爱护工场内(机器)设备和工具及设施。严格按照相关使用规范操作,如对违反规范、规定和要求而造成后果的,学院将保留追究经济赔偿权利。

6. 实验室内工具使用完毕后请归放原处,若借用实验室工具需向管理员申请并记录。

 

(五)应急应变措施

1. 进入实验室须知灭火器(箱)、医药急救箱的位置及使用方法,注意学院的安全警示牌。2. 发生火警时切勿惊慌,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,在火势较大和有浓烟时,应立即按安全逃生路线撤离,并拨打学院公共紧急电话。

3. 当有人触电时,请勿用手直接触碰伤者,应立即切断电源,将伤者移至安全区,等待救援。

4. 当发生以上情况,请及时向以下部门求助:

学院东莞校区24小时校内求助电话:0769-82676856

麻涌镇派出所值班电话:0769-88821887

麻涌镇医院值班电话:0769-88828675

医疗急救电话:120

火警电话:1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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